嘉義市汽機車周轉借錢借款 昌億 當舖 汽燃費期限到12/31
時間:2025/12/15 點閱:10 發佈:嘉義昌億當舖
交通部公路局(12日)提醒,還未繳納今年
度汽燃費的汽機車車主注意!
公路局各區監理所已寄出催繳通知書,補繳
期限到今年12月31日止,逾期未繳納將開罰
並移送強制執行。
公路局表示,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
每年7月開徵,營業車則於3月、6月、9月及
12月分季開徵,對於未依期限繳納的汽機車
車主,公路局所屬監理機關已寄出催繳通知
書,補繳期限到今年12月31日止,逾期未繳
納,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元至30
00元外,所欠費額公路局後續將移送強制執
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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