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汽機車借款 昌億當舖 報導 汽車未打方向燈9/1起重罰
時間:2016/08/16 點閱:724 發佈:嘉義昌億當舖
高速公路車速快,導致交通意外頻傳,為降低國道肇事率,交通部修
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,9月起車輛行駛於國道或快速道路時,變換車道
「未打方向燈」、「下交流道插隊」,將加重罰金至6,000元。而大客
車事故部分則以國光客運、統聯客運最多。
考量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是常見的肇事原因,交通部修訂交通安全規則
,自9月1日起,駕駛人在國道或快速道路行駛時,若變換車道未打方向
燈,將加重處罰,罰款將從600元至1,800元提高為3,000元至6,000元;
下交流道時未依規定而插隊,罰款也將提高為3,000元至6,000元。
另外,依據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」,大型車輛行駛於最
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的路段,若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的較慢速車
輛,應行駛於外側車道;內側車道除了為超車道外,在未塞車時,得以
該路段容許的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,違規者最高可罰6,000元。
高公局提醒,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,應保持行車安全距離,小
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「速度除以2」的距離,也就是當時速為100公里
時,與前車須有50公尺的差距;大型車則是「速度減20」,當時速100公
里須保持80公尺以上;同時應留意輪胎胎紋深度,若不足1.6公厘將被罰
3,000至6,000元,1個月內複驗仍不合格,可吊扣牌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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