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汽機車借款 昌億當舖 報導 《停車場法》修正草案初審通過
時間:2016/05/19 點閱:714 發佈:嘉義昌億當舖
任意占用身障汽機車車位,未來將吃上罰單!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,
公共停汽機車車場依法須設置身障專用車位,但路外停車場礙於場地因
素,一旦違規占用卻無法可管,立法院昨初審通過《停車場法》修正草
案,對違規者與業者首度明訂罰則,最高將可罰1200與3600元。
身障專用汽機車車車位常遭占用,2013年至今年3月,警方共開罰9.5萬
件,且年年快速增加,2年增加近萬件。
但路邊身障汽機車車位遭占用,主管機關可移置、警察機關也可罰,路
外公私有停車場依現行法規,卻僅能移置占用車輛,更礙於場地因素難
以落實。
根據交通部統計,目前國內路外、路邊有15萬格身障汽機車停車位,共
核發34.7萬張停汽機車車證。
為了避免淪為「觀賞式條款」,立法院昨日初審通過首度增訂罰則,一
旦有人占用身障汽機車車位,停車場業者應通報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,
一旦業者未進行通知,且限期未改善者,可處1800元至3600元罰鍰。
針對相關違規行為,修正草案中也明訂汽機車駕駛人如未具有相關識別
證者,不得停放在供特定對象使用的汽機車車位,如身障、母嬰親善車
位,否則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,占用汽機車車位不再無計可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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