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汽機車借款 昌億當舖 報導 未成年子女贈置產免課贈贈與稅
時間:2015/04/15 點閱:813 發佈:嘉義昌億當舖
由於父母和子女之間的財產贈與,每年有220萬台幣的免稅額。
為避免重複課稅或課稅基準不相同,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,如果父母
幫未成年子女購買財產,包含股票、基金、不動產等,是以歷年來給與
未成年子女的資金購置,非一次性的贈與時,父母可以提出完整的資金
流程,只要能證明該財產確實是由子女受贈款項及所生孳息取得,即可
免徵贈與稅。
南區國稅局解釋,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,限制行為能力人
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的財產,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贈與。但能證
明支付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者,不在此限。
因此,當父母以歷年贈與未成年子女的資金為子女置產,如能提示歷年
申報贈與稅時,國稅局核發的稅款繳清證明書,或核定免稅證明書,以
及子女之銀行存款紀錄等,證明確實係以子女歷年受贈款項購買,即可
免視為父母之贈與。
否則,即使持有歷年贈與稅款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,仍將被課徵贈
與稅。
嘉義汽機車借款 昌億 當舖
上一篇:嘉義汽機車借款 昌億當舖 報導 中油今調升8角 台塑明天才漲
下一篇:嘉義汽機車借款 昌億當舖 報導 汽車使用牌照稅開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