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市汽機車借款 昌億 當舖 報導 租屋新制6/1上路違者罰
時間:2019/05/30 點閱:387 發佈:嘉義昌億當舖
為了避免惡房東以各種名義坑殺房客,行政院長30日一早在
官方Line帳號提醒租屋新制將在6月1日上路,違者最高可罰
新台幣30萬元。
為了保障租房屋及土地的國人不再遇上惡房東,6月1日起租
屋新制正式上路,政府對租賃房屋土地正式規定,分別為押
金不得超過兩個月、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及電費不得超
過台電夏季電價,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。
「住宅轉租新制」將於6月上路,包括明訂押金最高不得超過
「2個月租金之總額」,押金應於租期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,
承租人交還房屋時返還。
電費方面,計算基礎不得超過「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之
每度金額」,以避免包租業藉由收取高額電費,謀取不當利
益。
而在修繕責任上,房屋或附屬設備損壞時原則上由「包租業」
負責修繕,但若是由承租方造成的損壞,包租業不須負責。
若遇有租約內容與「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
項」規定未合部分,可請求包租業修改或拒絕簽約,以保障自
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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